数产FM | 第二期:数字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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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聚焦数字乡村专题,
同时分享各行业新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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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数据要素
贵州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明确通过贵数交进行政务数据交易

近日,贵州省印发《贵州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明确“在依法利用和保障安全的原则下,各级大数据主管部门统一授权具备条件的市场主体运营本级政务数据,开发形成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数据服务和产品,并通过贵阳大数据交易所进行交易。


企业数字化: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将开展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定额奖励

6月13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拟于2023—2025年分3批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通知》明确,通过开展城市试点,支持地方政府综合施策,探索形成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方法路径、市场机制和典型模式,梳理一批数字化转型细分行业,打造一批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培育一批优质的数字化服务商,开发集成一批“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通过示范带动、看样学样、复制推广,引导和推动广大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2023年先选择30个左右城市开展试点工作,以后年度根据实施情况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城  市:
 广东深圳将建设数字孪生先锋城市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印发《深圳市数字孪生先锋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23)》,提出建设“数实融合、同生共长、实时交互、秒级响应”的数字孪生先锋城市。通过打造先锋底座、先锋数据、先锋应用、先锋科技,进一步提升全市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助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政  务:
中国数字政府发展指数:
上海、北京、浙江位列前三


近日,清华大学数据治理研究中心发布了《2022中国数字政府发展指数报告》,这是继2020年发布《2020数字政府发展指数报告》以来,第三次发布该领域报告。报告确立了组织机构、制度体系、治理能力和治理效果四大维度,将202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的数字政府五大建设体系和五大目标特征加以融合应用和指标呈现,对2022年我国31个省级和333个地级市数字政府发展水平进行了实证评估。
《报告》显示,31个省级政府中,上海、北京和浙江属于引领型,位列前三。其中在单项“治理能力”方面,北京全国排名第一。



02

专题:数字乡村







《2023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解读

近日,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2023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数字乡村发展取得阶段性进展。数字技术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更加有力支撑。农村宽带接入用户数超过1.9亿,5G网络基本实现乡镇级以上区域和有条件的行政村覆盖,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26.5%,农产品电商网络零售额突破5800亿元,全国具备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基本全覆盖。乡村治理数字化水平稳步提高,乡村数字普惠服务不断深化,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持续提升,数字乡村试点成效更加凸显。

《工作要点》部署了10个方面26项重点任务。一是夯实乡村数字化发展基础,包括加快补齐乡村网络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推动农村基础设施优化升级、稳步推进涉农数据资源共享共用。二是强化粮食安全数字化保障,包括推动粮食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运用数字技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三是提升网络帮扶成色成效,包括持续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不断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动力。四是因地制宜发展智慧农业,包括加快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强化农业科技和智能装备支撑。五是多措并举发展县域数字经济,包括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提档升级、培育壮大乡村新业态新模式、深化农村数字金融普惠服务。六是创新发展乡村数字文化,包括营造乡村网络文化繁荣发展环境、推动乡村文化文物资源数字化。七是提升乡村治理数字化水平,包括加强农村党务政务村务信息化建设、增强农村社会综合治理数字化能力、完善农村智慧应急管理体系。八是深化乡村数字普惠服务,包括持续推进“互联网+教育”、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深化农村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九是加快建设智慧绿色乡村,包括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数字化监管、提高乡村生态保护信息化水平。十是保障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包括加强政策支持、加强人才支撑、加强标准化建设、加强统筹协调。

方案中提到:持续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修订完善《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指南》。依托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对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持续开展动态监测和帮扶。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拓展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功能应用,将更多低保边缘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继续加大对脱贫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支持力度。持续推进智慧广电固边工程、“三区三州”市级广电融合提升工程、老少边及欠发达地区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等广播电视重点惠民工程建设。

增强农村社会综合治理数字化能力。继续加大农村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建设力度,提升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深化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资源应用。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继续深入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乡村下沉。

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数字化监管。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在线受理机制,加快推动全国农村人居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推动各地制定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实施方案,启动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工作。继续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信息管理。持续提升农村地区水环境、水生态监测能力,建立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信息管理系统。


《湖北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印发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以“责”夯实乡村振兴工作之基。《实施细则》共7章27条,强调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进一步细化实化各级各部门责任,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具有重要意义,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三农”工作一以贯之的高度重视。
其中,《实施细则》提出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突出农村厕所革命、污水治理、垃圾处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梯度配置县乡村公共资源,加强县域教联体、紧密型医共体、养老服务综合体等建设,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实现“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